符号互动理论
米德 (G. Mead) 通常被认为是符号互动论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的开创者。他提出了人类社会组织基础的原则,是包括他人参与在内的交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他人在自我中出现,他人参与自我,通过他人而达到自我意识。[1] 其中,交流的核心元素在于符号。米德认为自我是结合“主我”与“客我”的一个持续过程,由此而引申出的是“镜中自我”的概念——通过扮演他人的角色而产生的精神形象,以及“概化他人”的概念——一个人基于社群预期和反应形成的关于他(她)的自我的混合意象。[2]
1937年,布鲁默(H. Blumer)提出了“符号互动论”这一名词。他在米德的基础上总结并提出了三个假设:(1)人们根据他们赋予客观事物的意义来决定对其所采取的行动;(2)人们所赋予事物的意义是社会互动的结果,而不在于事物本身;(3)人们在应付他所遇到的事物时通过内部解释去运用和修改这些意义。[3] 1939年,布鲁默区分了“群体”(group)、“群众”(crowd)和“公众”(public)的概念,进一步又提出了“大众”(mass)的概念。他也是最早用“大众”这一概念框架分析“受众”(audience)的。他认为群体中的成员彼此相识,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和地理边界内,具有共同的价值观,拥有某种稳固的关系结构。[4]
我认为,该理论的边界,或说适用范围也在于“群体”这个概念中,也可以类比社会网络中的“强关系”概念。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时间与空间意义上的距离被打破,使得群体这个概念能够进一步的发展。例如,生活在不同的社会和地理边界内的人可以因为喜欢同一个明星,并通过互联网而形成共同的价值观,或某种关系结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群体的存在可能会是更短的时效性和更松散的结构。此外,持符号互动论观点的学者认为“自我”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并以此来反对与之相关的定量统计方法的研究。在我看来,这是过于追求“绝对运动”而忽视了“相对静止”的体现。不否认,人的自我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但是会存在阶段性的特征。而学者使用定量统计的方法可以有助于对这些阶段性的特征做出一些合适的判断。
在实践中,企业在塑造品牌的时候,有两点值得注意的地方,一个是在打造品牌的时候目光可能不能仅仅是聚焦于所谓的目标消费者,与目标消费者存在强关系的群体也是值得研究的。此外,品牌自身作为一种关系符号,也可以形成自己的社群。事实上,品牌社群(Brand Community)这个概念早在2001年就由美国的学者莫尼兹(A. M. Muniz)提出了,他认为品牌社群是“基于对某个品牌的崇拜而形成的特殊的、不受地域限制的社交群体”[5],此处就不展开来叙述了。
1. George, H. M., Mind, self and society. by Zhao Yuese, Shanghai: Shanghai Yiwen Press
2. Em Griffin, A First Look at Communication Theory, 7e., by Zhan Jiang, Beijing: Beijing United Publishing Co, Ltd.
3. Wang Sibin, Introduction to Sociology, 3e., Beijing: Beijing University Press
4. Hu Yiqing. A Handbook of the History of Western Communications, Beijing: Beijing University Press
5. Muniz A. M. Jr, O’guinn T. C. Brand Community.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 2001, 27(4):412-432